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
山东交通学院顿河学院的函
教外函〔2019〕7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建立山东交通学院顿河学院的函》(鲁政字〔2016〕30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经专家评议并审核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山东交通学院顿河学院,学院隶属于山东交通学院,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其英文译名为Don of 。
二、合作设立山东交通学院顿河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者分别为山东交通学院和俄罗斯顿河国立技术大学。办学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三、山东交通学院顿河学院办学总规模为960人。每年每专业招收本科生120人,在山东交通学院招生计划内统筹安排。
四、山东交通学院顿河学院开展本科学历教育,开设交通运输()、土木工程()两个本科专业。增设专业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五、山东交通学院顿河学院颁发山东交通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俄罗斯顿河国立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六、山东交通学院顿河学院学费标准依照国家有关政府定价规定确定。
七、山东交通学院顿河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许可证》编号为2N(许可证另发),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如需延期,应于招生有效期满前另行申报。
八、请你省加强管理,指导山东交通学院进一步凝练学科专业特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山东交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服务学科建设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
专此函复。
教育部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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