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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人社厅2021年7月15日发布的南京等7市切换上线通告的安排,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将于7月24日至8月10日在南京地区切换上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7月中旬至8月10日,南京人社各类服务将分批暂停办理(具体以南京人社门户网站及“南京社保”、“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我的南京”APP公布为准)。

二、参保人员正常持卡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不受影响。

三、8月11日起,南京各级人社服务业务恢复正常办理,网上服务业务同步恢复办理。

四、系统切换上线期间,请您及时关注省人社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南京人社门户网站、“南京社保”、“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我的南京”APP智慧人社栏目。如有需要,请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省本级服务按1号键、南京市服务按2号键、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服务按8号键)咨询。

因系统切换上线,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对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切换上线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

特此通告。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7日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2021年7月15日发布的南京等7市切换上线通告的安排,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将于7月24日至8月10日在南京地区切换上线。7月中旬至7月24日,全市社会保险办理类业务(含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将分批暂停,7月24日18:00起全面暂停(参保人员正常持卡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不受影响)。现就此期间社会保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社会保险费缴费

(一)用人单位及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

1、用人单位、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人请于7月20日(周二)18:00前向税务部门完成缴费。

2、7月21日至8月10日,税务部门暂停办理用人单位、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人所有缴费业务,线上、线下缴费渠道暂时关闭。

3、8月11日起,税务部门缴费业务恢复办理。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

1、7月19日(周一)18:00起,我市各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南京银行、工商银行)网点柜面社会保险费缴费(退费)功能停止使用;“南京社保”微信公众号、“我的南京”APP“智慧人社”模块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功能停止使用。

2、为不影响相关待遇享受,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请于7月19日(周一)18:00前完成缴费。

3、8月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移交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详见市税务部门相关通告。

4、原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转缴养老保险费的劳动年龄段被征地人员,缴费方式自8月起调整为个人先行向税务部门缴费,再由社保经办机构退返。

(三)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

建筑业、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缴费单位请于7月22日(周四)前完成缴费。

02

社会保险待遇发放

(一)为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2021年7月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供养、变更发放银行的人员,请于7月19日(周一)至26日(周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南京市参保人员退休(职)审批表》、《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社会化发放银行关联表》、《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银行变更申请表》),至所选择银行任一网点办理待遇卡领取手续;2021年7月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的人员,请于7月13日(周二)至19日(周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领取须知至所选择银行任一网点办理待遇卡领取手续;2021年7月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领取的人员,请于8月16日(周一)起至我市交通银行任一网点领取相关待遇(六合区、高淳区、溧水区人员到农业银行任一网点)。

(二)2021年8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提前至7月24日(周六)发放。

03

社会保险柜面业务

2021年7月中旬至7月24日,全市社会保险办理类业务将分批暂停(具体安排见附表),7月24日18:00起全面暂停。暂停期间确需办理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手工受理,待省平台启用运行后再予以办理。

系统切换期间社会保险柜面业务暂停办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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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社会保险查询服务

2021年8月7日12时至8月10日24时,全面暂停南京人社门户网站社保查询(打印)服务;2021年8月9日12时至8月10日24时,全面暂停“我的南京”APP及自助服务终端社保查询(打印)服务。

05

工伤人员刷卡就医结算

2021年8月7日20时至8月11日12时,全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暂停工伤人员刷卡就医服务。期间确需就医结算的,医药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8月11日起可至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窗口进行零报处理。

06

相关业务规则调整

(一)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政策调整

根据《省政府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20〕45号)“灵活就业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长可按年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但不得违规向前进行以往年度的补缴来增加缴费年限”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得补缴以往年度的社保费。

(二)个体工商户缴费费率调整

根据《省政府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20〕45号)关于统一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企业缴费比例24%征收(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2021年8月11日起,我市社会保险业务恢复正常办理。此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对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切换上线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7日

热点问答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2021年7月15日发布的南京等7市切换上线通告的安排,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将于7月24日至8月10日在南京地区切换上线。切换期间,参保缴费、待遇申领等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答案都在这里!

社会保险缴费

用人单位缴费

1、2021年7月用人单位社保缴费如何调整?

因系统切换需要,用人单位请于7月20日(周二)18:00前向税务部门完成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2、2021年7月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费如何调整?

7月19日(周一)18:00前,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银行柜面(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南京银行、工商银行)、“南京社保”微信公众号或“我的南京”APP缴纳社会保险费。

通过银行代扣代缴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在7月19日(周一)18:00前在缴费卡上存足应缴社会保险费以待扣费。

3、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如何调整?

8月起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移交税务部门征收。

(1)线上渠道:支付宝、“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我的南京”APP、“江苏税务”APP、“江苏政务服务”APP。

(2)线下渠道:通过银行柜面办理选档缴费。全市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南京银行、中国银行、溧水农商行各营业网点均可办理。

被征地人员缴费

4、被征地劳动年龄段人员参加灵活就业缴纳社保方式有什么变化?

自2021年8月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征收方式调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被征地人员,不再实行征地保障账户按月代缴社保费方式,改为由本人先行向税务部门缴纳,经本人申请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每半年定期退返,或退休时一次性退返(退返金额从被征地人员本人征地账户余额支出,征地账户无余额后,不再退返)。

5、被征地人员如何申请社保费退返?

被征地人员携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的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费退返手续。申请人需开通社会保障卡相关联的银行账户,征地账户退返社保费金额将在每年2月、8月分两次汇入该账户。申请后每半年定期退返,个人无需再次申请。

社会保险待遇申领发放

6、省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上线后,如何申报退休审批?

单位参保人员向用人单位(灵活就业及失业人员向户籍地所在区人社部门退休代理机构)提出退休申请,用人单位或退休代理机构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报退休审批,依据档案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打印生成《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参保人员签字确认后,用人单位或退休代理机构盖章,于网上申报后两个工作日内连同个人档案递交至社保部门退休档案受理窗口。

7、省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上线后,新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或变更发放银行)、失业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人员领取方式如何调整?

2021年8月起,新申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人员需至银行网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南京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银行、招商银行)领取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第三代社保卡),并开通金融功能,相关待遇将发放至该账户。

8、2021年7月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供养、变更发放银行、一次性待遇领取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的人员,领取方式如何调整?

2021年7月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供养、变更发放银行的人员,请于7月19日至7月26日到所选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南京银行)任一网点办理待遇卡领取手续。

2021年7月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领取的人员,8月16日(周一)起,携本人身份证可到我市农业银行(在六合区、高淳区、溧水区办理的人员)或交通银行(在其它区办理的人员)任一网点领取相关待遇。

2021年7月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的人员,请于7月13日至7月19日到所选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南京银行)任一网点办理待遇卡领取手续。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将会影响8月养老待遇的按时领取。

9、2021年8月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何时发放?

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于8月11日上线,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不受影响,8月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时间由原8月10日提前至7月24日。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10、省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上线后,异地居住的南京市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如何办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1)人脸识别认证。实名注册登陆“江苏智慧人社”APP,点击“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根据提示为本人或他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2)省内就近办理。居住在江苏省内外市的南京市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可就近至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11、省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上线前已经办理体检预约的企业退休人员,系统切换期间(7月25日至8月10日)可以体检吗?系统切换期间可以办理体检预约吗?

省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上线前已预约的企业退休人员,可携社保卡按预约时间到预约的医院正常进行体检。系统切换期间暂停办理体检预约业务,8月11日起恢复办理。

医保生育

12、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切换上线期间,参保人员在医院、药店能正常持卡结算吗?

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生育保险、建筑业农民工大病保险、离休人员医疗统筹的参保人员(含异地来宁人员)可正常持卡在南京市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不受影响。

13、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切换上线期间,市、区医保窗口业务受影响吗?

(1)7月20日12:00起,全市各级经办窗口暂停受理城乡居民医保新参保登记;7月20日18:00起,医保、生育费用零星报销暂停支付,即经办窗口仅受理申请,系统切换后恢复办理。8月11日起,上述业务恢复正常办理。

(2)异地就医备案、门诊专项病种登记备案等业务窗口受理不受影响。

14、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切换上线期间,哪些医保网办业务暂停服务?

(1)7月20日12:00起,“我的南京”APP“医疗保险待遇”专区内的“零星报销进度查询”、“零星报销掌上预审”、“居民医保参保”功能菜单暂停服务。

(2)7月20日12:00起,南京人社门户网站“职工医保”专区内的“医保零星报销申请”、“参保管理”专区内的“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功能菜单暂停服务。

8月11日起,上述菜单恢复正常使用。

15、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切换上线期间,哪些医保网办业务可以正常使用?

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切换上线期间,以下医保网办业务正常办理:

(1)“我的南京”APP“医疗保险待遇”专区:医保在线结算、异地就医备案、门慢定点变更、异地门诊专项病种登记备案、居民医保参保信息变更、城镇医保定点医院查询、参保人病种查询、商业健康险、医保个账直系亲属转移、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查询等。

(2)南京人社门户网站“职工医保”专区:医保个人明细、门慢定点变更、门慢门特定点医院及药店查询、医保零星报销查询、居民医保参保信息变更、医保病种登记备案申请、医保个人账户查询、医保个人费用查询、长期驻外登记情况查询、年度累计支付费用情况查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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